Feb 122012
大約兩百名市民今日響應網上號召,在維園遊行,反對粵港自駕遊計劃。面對反對自駕遊的聲音越來越大,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強調:
計劃只屬試驗性質,沒有必要擱置。在首階段只是香港的車北上;這計劃是試驗性質,因為要試一試成效如何。而第二階段才容許內地車來港,政府仍未有具體時間表。一直以來的計劃都是要第一階段完全暢順運行,總結經驗後才考慮下一階段的計劃,所以現時未有具體時間表。(明報2月12日新聞)
請問鄭局長,第一階段是香港的車北上,第二個階段是内地車來港,兩個階段牽涉不同的地方,不同的制度,不同的道路系統,不同的文化……又如何以第一階段的運行情況,去作爲第二階段的參考呢?兩個完全不同的試驗,又如何由一個推斷到另一個呢?
(你是不是不肯面對問題,導致如斯胡言亂語呢?)
再問鄭局長,如何定義“成效”呢?越多車來香港,壯大了來香港的大陸旅客群,就是成效嗎?多了大陸的車在香港行駛,交通意外也只是升了小小,就是成效嗎?
最後請問鄭局長,究竟在香港推行自駕遊的目的是什麽?它可以幫了香港什麽?對香港有什麽影響?你們有認認真真想過嗎?進行過任何深入的討論嗎?做過任何研究嗎?
請以理説服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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