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此説明,我不是電影迷,所以還未看過最近紅遍港臺的“那些年”,還有常被人談論的“三兄弟”這些電影。所以當我說到近年最好看的電影,可資比較的電影其實並不多。反正我也不是什麽電影評論人,純是個人之見罷了。

這是一部有關一個六十嵗老人的電影。看到中途,我就對自己說,我想寫一個劇本,好似這個劇本這樣精彩。 這部電影,我後來獲知,得了最佳劇本獎。

一個生活拮据的老人,要拿政府養老金和做兼職養活自己和孫兒。她想學寫詩,老師說,寫詩並不難,最難的是有寫詩的心。

某日,老人獲悉真相,又某日,她作出了抉擇,和她寫詩的心情,重疊,升華了。

生活中,真有多重要?美有多重要?道德重要嗎?生活最重要的究竟是什麽?死又有何意義?這部電影不扮高深,故事情節甚至改編自真實事件,但這些問題卻在看完後不斷在腦海湧現。

我想到的是這些:

Truth sets us free. 獲知真象,就是獲得自由。

In purity we see the beauty. 在(道德)純粹中見美麗。

“See” and “feel”the life of yours and others. 用心感受,這是真生活。

電影的結尾,漸失去記憶的老人走了,終於真真正正感受到那個死去的十多嵗女學生生命和心情。她一直渴望想寫的詩誕生了。

像詩一樣美麗和深沉的電影也結束了,但活了在心内。

看了這部電影後,有衝動在頭上戴朵花,走了去頭飾店買了朵飾花。我想起昂山素姬髮上總繫著的花,有多美。還有那個老人,無論生活多拮据,都要穿得“美”,例如帶一頂帽子,繫白色的圍巾。

我說的是韓國2011年電影“Poetry” (詩歌),由Lee Chang-dong導演。這是我近幾年看過的最好看電影。電影令人百般回味,尤其欣賞劇本和演員的演出。

 

書名: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 (龍紋身的女孩)
作者:Stieg Larsson

對於偵探小説,我是樂此不疲,這本全球熱賣的偵探小説果然有非凡之處,看到我睡眼惺忪,還是不能放下,硬要撐下去。中途因爲要出外,不得不把書放下,到了外面不久,就已經想著未完的故事,想要回家把書看完。這種看書的心情,好像很久沒有遇到了。

全書533頁,開頭已經有懸力, 我在想,這位作者不簡單呢,超過500頁的書,要花多大的心力才能完成。

原來作者不是什麽大家,只是寫作新手,第一次寫小説,即一炮而紅,但他是無緣見到自己的成功了。因爲他在2004年心臟病發,在50嵗之年逝世,他的三部偵探小説,又名千禧系列三部曲(”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”, “The Girl Who Played With Fire” and “The Girl Who Kicked the Hornets’ Nest”)都是在他死後才出版。甫出版,就成爲暢銷書。其中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(“龍紋身的女孩”)更被改編為電影。

Stieg Larsson是瑞士人,本身是個記者,做過平面設計師,他矢志打擊極右主義的興起,專門在這方面進行研究,又經營組織和雜誌,投入這方面的工作,因此常受到極右分子的死亡威脅。

他是工餘利用晚上時間寫小説,視之為一種享受和放鬆的方法。他愛看偵探小説,有日拿起支筆,就不斷寫下去,每晚都寫,而且寫得很快。因爲只為興趣寫,他開始的時候並沒有想出版的事情,直至他逝世前不久才和出版商聯絡,商談出版三份小説手稿的事。有日他囘雜誌社上班,因爲升降機有故障,要走樓梯,結果心臟病發死亡。身後的名利從此都和他無緣了。

他不僅看不到身後的名利,也引發了一場爭產戰。他有個三十年的伴侶,因爲兩人沒有結婚(據説是因爲兩人受到死亡威脅,不想因爲結婚登記而把個人資料公開,所以一直沒有結婚),根據瑞士法例,他死後的著作版權只能歸他的父親和弟弟,他的伴侶無緣分享。他的父親和弟弟因此把著作版權盡佔,令到他的伴侶不得分毫,雙方從此結怨。你說,誰是真貪婪?

書裏書外都是故事。

話説回來,“龍紋身的女孩”這本小説,雖然故事情節寫得峰回路轉,但結尾有點拖泥帶水,畫蛇添足,算是敗筆。此外,有些故事情節也令人摸不著頭腦。這可能是因爲作者是第一次寫小説,也寫得快,難免有不周的地方。但這些都無妨這本書帶給我的閲讀快感。書中對女性受到性暴力侵害的鞭撻,和對社會視之不見的控訴,也令我欣賞。 作者不愧是個左派人物。

 

書名:The Lovely Bones
作者:Alice Sebold

看這本書,有點似煲劇。不斷追看,看看看,放下書的時候,頭昏腦漲,同時,是巨大的滿足感,看了一本好書之後的滿足感。

書的作者把小説寫得出神入化。最欣賞她選用了特別的書寫角度,令人間一件慘劇 – 一個十四嵗女孩被強姦的慘痛, 得以淨化,化爲淡淡哀愁,更因此有了廣闊的空間去書寫人世,中間還懸疑緊張兼而有之,令人欲掩卷而不能,絕對睿智,絕對是巧筆。看這本小説,享受得很。

這書原來已被改編成電影,中文翻譯為“屍中罪”,我覺得譯得不好,有失英文原題的優雅,亦有失小説的原意,落筆太重。看小説,就夠了。夠好了。有說這部小説是“亂世佳人”(Gone with the Wind)之後最成功的小説, 我不敢評論,但好看和特別,是肯定的了。

需補充一點,作者原來在大學的時候也慘遭強姦,留下的創傷無以名之。沒有心路歷程的轉變, 她不會寫出 The Lovely Bones這本書。

 

作者:Michael J Sandel
書名:Justice – What is the right thing to do

這本書很紅,作者也很紅。看完這本書,才明白爲何。這本書討論何謂“對”的決定和行爲,引述了西方古今哲學家的理論,理應“難看”,但作者寫來深入淺出,把人類關心的道德問題,透過現代例子,娓娓道出。這本書,你應該拿來看。

看同一本書,不同人有不同得著,我最大的得著是有機會透過此書了解美國近代道德哲學家John Rowls的理論,對他提出的人和成功的看法,深有感受。

坊間不是有很多書教人如何成功嗎?也有不少書分析成功人士為何成功嗎?或泛論成功靠什麽嗎?例如凴Tipping Point 一書走紅的Malcolm Gladwell 就寫了Outlier這本書,分析成功的因素,他得出的結論是,成功是由環境因素和機遇促成的。

John Rawls更走前一步,他告訴那些成功人士,不要以爲自己的成功是你努力囘來的,是你應得的,因爲努力本身其實也是種天生賦予的能力 (想深一層,這真是道理。有些人懶到出汁,有些人卻很勤力和有紀律性,恐怕真的只能用天生去解釋),而且,當時社會肯定某些特質,而你剛巧有這些特質,所以你可以成功罷了。換了在另一個時空,社會所肯定的特質不同,你就未必可以成功。所以,John Rowls 說,我們努力換來的成果不是我們“應得”的。(We don’t morally deserve the rewards our efforts bring. )

做人應該謙卑,背後原來大有道理。

那些因爲暴發和成功而目中無人,自以爲很了得的人,或者應該反省一下。

 

雖然聽過余華這個名字很久了,但直至最近才第一次看他的書,看的是他的最新作品「十個詞彙裏的中國」(麥田出版:2010年)。

看這本書,帶給我很多的聯想,更開了扇窗,讓我對中國,有多些了解。有關今日中國的描寫,很多都熟悉,但新鮮就在,作者拿來和改革開放前的中國對比,加上故事的敍述,親身經歷的,現實發生的,仍會帶來震撼。

喜歡余華這本書的構思,用十個詞彙來描述今日和昔日的中國,情理交融,余華是用文學的筆去素描歷史。

我喜歡閲讀,所以,對於余華書裏的十個詞彙中的其中一個詞彙「閲讀」,看得最津津有味。在閲讀「閲讀」的時候,已是深夜,讀著的時候在某個地方我笑了出來,這是全書唯一令我笑出來的地方。說的是什麽?

那個年代,除了毛主席語錄和毛澤東選集,別無他書可讀,有日,余華和他的朋友拿到地下禁書《茶花女》在手,但翌日就要還書,所以決定輪流不眠不休抄寫全書。辛苦了一晚,余華拿起抄寫本來看,但發覺他朋友的字體到了後半段,因爲疲勞的關係,越來越潦草,他看不到他的筆跡,他很憤怒,走去球場找他的朋友,有衝動想打他的朋友,對他的朋友大聲說:「老子看不懂你的字。」於是他們去到樹林,余華拿出手抄本在閲讀,一邊問朋友「這是什麽字」,朋友就在身邊陪讀,就這樣把《茶花女》看完。第二晚,輪到他的朋友看不懂他潦草的字,於是輪到他在路邊的街燈下,陪朋友讀完《茶花女》。

那是那個年代的故事。那個年代雖然匱乏,無聊,壓抑,但這些抄寫的故事和陪讀的故事,大概也只有那個年代才有。我看得著迷。我發現自己在閲讀。

余華做牙醫的時候,要負責打防疫針,因爲物資缺乏,針要循環用,用得多,針尖都起鈎了,針出來的時候,連一小片肉都勾出來,接受防疫針的人很痛。直至一日余華給一班小孩打針,他們哭成一片,他突然明白了痛。從此,他把針頭打磨,令鈎起的針頭變平,才給人打針。

「當他人的疼痛成爲自己的疼痛,我就會真正領悟到什麽是人生,什麽是寫作。」余華在作結時這樣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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