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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一瞬

人生一瞬
作者:詹宏志
出版社:馬可孛羅文化
2006年

我是第一次看詹宏志的書,覺得有意思。他之前很多著作是講創意和社會觀察,這本書則是他比較個人的著作,記錄他記憶中“以爲有過”的一瞬。

他對自己在幾十年間先後被同一個作者的書吸引而事前完全不察覺,有這樣的覺醒:

“你以爲自己有多大的幅度和彈性,事實證明自己的反應如同帕伐洛夫之犬。你永遠會被同一種書的描述所吸引,永遠會被同一種主題或聲調所吸引 ,你會被同一個人所吸引,不管是四十年前或四十年後。也就是說,你比自己想象中更簡單,更同一,更狹小。

“但了解自己的局限,有時反而覺得解釋懷,或者說,你可以卸下必須寬廣或博聞的重擔。”

我看了他的第一段評論,不禁莞爾一笑。我不是那種常看同一類作家,同一類書的人嗎?

然後,看到第二段,不知是否應該再一笑。其實人的局限真的不少,因著這種了解,我們可能令自己釋懷些,但也因著這了解,我們是否可以多些督促自己,盡量衝破局限呢?

看這本書,還享受看詹宏志選擇淡季到日本偏遠地方旅行的經歷,他對瞬間經歷的描述有時就似是電影的一個定格。難怪他也搞過電影這一行。

全書以香港的描述落幕,是唯一令我失望的地方,那是寫在2004年,裏面對香港富麗怪奇的頌揚,和今日我看到的自願失去自己靈魂,投向愛國主義澎湃、文化早失落的大片土地的這個城市,格格不入。

回憶齊豫的歌:覺

今日是星期天,窗外是下不停的雨,回憶成了調子。

所以聼了齊豫的歌。她的歌肯定是中文歌中最美的。無人能出其右。嗓子的滄桑,歌詞的美麗,曲子的獨特調子,三者結合,前無古人,恐怕亦後無來者。

最多人熟悉的齊豫的歌,可能是她的“橄欖樹”,或是“你是我所有的回憶”,但她較後期唱的一些歌,更加是我的珍愛。

例如這首「覺(遙寄林懷民)」。歌詞的鋪排就是一首詩,一個故事,這樣的歌,再哪裏去找?

覺(遙寄林覺民)

 「覺,當我看見你的信
我竟然相信  刹那即永恒
再多的難捨和捨得  有時候不得不捨

……

愛不在開始  卻只能停在開始

……

如今當我的寂寞那麽真
我還是不得不相信  刹那能永恒
再苦的甜蜜和道理  有時候不得不理」

「別讓我走」

Never Let Me Go
By Kazuo Ishiguro

別讓我走
作者:石黑一雄
出版:Alfred A. Knopf (2005年)

中文譯本由「商周出版」出版,2006年

書的作者石黑一雄(Kazuo Ishiguro)亦是The remains of the day (中文譯「告別有情天」)的作者,因爲看了「告別有情天」的電影,很想找這位作者的其他書來看。於是找上了「別讓我走」。

看了書的前四分之一,發覺是描述一所寄宿學校的學生生活,有點不大想看下去,然後我由中間看起,哎,竟然興趣又來了,還有很多的疑竇,為什麽書中的我是個carer (看護),她的朋友Ruth和 Tommy是donor (捐贈人),這兩個字在英文別有意思而是我不知道的嗎?他們爲什麽要做這個職業?

越看下去,越好看,「告別有情天」的味道慢慢從書滲出來。我終於再次感受到石黑一雄的「情天」。

絕處的真實紀錄

Miracle in the Andes
By Nando Parrado

書名:發生在安第斯山脈的奇跡
作者:Nando Parrado
出版:Orion Books (2006年)

中譯本書名:為愛活下去-跨越生命中的安地斯山(遠流出版,2007年)

書的作者是這个奇跡的主角。他是個烏拉圭人,1972年,他和一支橄欖球隊坐包機前往智利,準備打一場漂亮的仗,並且好好享受一趟旅程。機上除了他的隊友、好朋友外,還有他的母親和妹妹。

但飛機不幸因爲惡劣天氣在安第斯山脈墜毀,他的母親和妹妹死亡,Nando Parrado本人亦昏迷了三天。飛機墮落在山脈深處,生還者沒有水,沒有糧食;在寒冷的天氣下,沒有遮擋,沒有厚衣服,外界的拯救行動經過多天的搜索,亦取消了。他們的命運懸在一綫。

機上包括機員原本共有四十五人,最後,在飛機墜毀後的七十多天,只有十五人存活下來。

靠的是書的作者和一位戰友在飛機墜毀後近兩個月,翻爬近二萬尺的高山,走了十二天,在卻糧、缺水、缺爬山裝備、缺厚衣服、缺力氣的情況下,在嚴寒、雪地、高山的環境下,在不知前路是否引領到外界的情況下,凴毅力走出地獄,重見人間,最後他們不僅拯救了自己,還找來外援,救出了還困在山中的十幾個夥伴。

這個真實故事,由主角在事件過後的三十多年後,親自著述,既有動人的細節、真實得不似真實的戲劇情節,更有深刻的反思。

人是否有極限?人的極限在哪裏?人的道德底綫在哪裏?人追求的最終是什麽?友誼、親情、恐懼、愛,是什麽滋味?

在絕處,最能找到這些問題的答案。

這本書不能不看,因爲它是作者盡力提供答案的一個真實紀錄,劇力萬鈞。

深情的詮釋

在報紙專欄看到李敖出新書的消息,引了李的新書《虛擬的十七嵗》的封面題字:

深交是記憶中的神交,
深情是分離後的餘情,
深思是發黃紙上的落葉,
深處是虛擬十七的忘形。

深山是只有我到的青山,
深色是只有我愛的殷紅,
深秋是被我驚醒的落葉,
深入十虛擬十七的裸裎。

我最欣賞第二句- 深情是分離後的餘情。絕句。

最深的情不是相聚時的甜蜜,而是分離後的餘情。

臺灣女詩人敻虹的這首詩,曾是我愛過的:

忽然想起
但感傷是微微的了
如遠去的船
船邊的水紋

大概這就是深情的最細緻演繹吧。

滾滾紅塵

今日聼podcast, 聽到這首歌,是英國威爾斯殿堂級音樂人Meic Stevens 唱的“Adenydd Icarws”(威爾斯文,不知代表什麽意思),音樂揚起,感覺很軟,很暖,還有似曾相識的感覺。

[youtube]SLVWR84wtd4[/youtube]

我想起羅大佑作曲填詞的滾滾紅塵。莫非Meic Stevens改編了羅大佑的歌?我忙不迭在youtube找來陳淑樺唱的滾滾紅塵聼,一遍又一遍,捨不得停下,當年醉心的歌,今日重聼,萬般滋味在心頭。

[youtube]QDC1QeM5Pos[/youtube]

時光流逝,人面全非,但總有東西保留下來,在心上。

今夜,感覺傷感,也好。

滾滾紅塵的歌詞最觸動我。這幾年已經不大聼中文歌,因爲再沒有這樣美的詞配這樣美的音樂了:

起初不經意的你
和少年不經世的我
紅塵中的情緣
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語的膠著

想是人世間的錯
或前世流傳的因果
終生的所有
也不惜換取刹那陰陽的交流

來易來去難去
數十載的人世遊
分易分聚難聚
愛與恨的千古愁

本應屬於你的心
它依然護緊我胸口
為只為那塵世轉變的面孔後的翻雲覆雨手

於是不願走的你
要告別已不見的我
至今世間仍有隱約的耳語
跟随我俩的傳说

走入曠野

這個真實故事去年被改編成電影﹐搬上銀幕﹐由潘森(Sean Penn)導演

[youtube]2LAuzT_x8Ek[/youtube]

Into The Wild
By Jon Krakauer

Into the Wild book cover
他是一個在美國著名大學讀書﹐成績優秀的學生﹐有個富裕的家庭。二十四歲畢業的那個夏天﹐他把自己銀行戶口剩下的錢﹐捐了給慈善機構﹐又把自己擁有的財物﹐包括深愛的二手車丟棄﹐沒有告訴父母一聲﹐就一個人在美國東南西北遊走。一路上﹐以截順風車和偷搭載貨的火車﹐為交通工具。

為了掙生活費﹐他在農場做沒有人願意做的最骯髒工作﹔又爬獨木舟南下去到墨西哥﹐一邊迷路﹐一邊找出路﹐路上靠的是帶在身的幾磅米和從海中撈到的魚穫充飢。

他的宏願是真正考驗自己﹐深入美國北部的阿拉斯加曠野﹐遠離文明﹐過一段回歸自然的日子﹐只靠採野果和捕獵維生。

之前﹐為了準備荒野之行﹐他看書找資料﹐和人傾談﹐以了解什麼野果野菜可以吃以及如何醃製肉類等。結果﹐他在阿拉斯加曠野生活了十六個星期﹐最後懷疑因為食物中毒﹐一個人餓死荒野。在死後幾個星期﹐他的屍體才為人發現。

他的屍體旁﹐有他讀過的羅梭和托爾斯泰等人的書。他留下的日記說﹕

It is the experiences, the memories, the great triumphant joy of living to the fullest extent in which real meaning is found.

你會相信現今世界有過這樣的年輕人嗎﹖如此的道德勇氣﹐頑固的理想主義和付諸實踐的毅力。唯青春的蠢動和期待﹐才會成就這樣一個故事。

讀這個故事﹐還會讀到其他相連的故事。例如﹐在兩年多的流浪路上﹐他遇到不少人﹐和他們雖然只有幾日或幾個星期相處的時間﹐卻彼此結下深厚的友誼。這些人給過他衣服、食物和裝備﹐他在分手後不忘寫信給他們。他和世界的最後一次聯絡﹐是在走入曠野前﹐寫信給其中一個幫過他的人﹐他在信裡說﹕

If this adventure proves fatal and you don’t ever hear from me again, I want you to know you are a great man. I now walk into the wild.

我現在就走入曠野。

但他沒有走出來。

他走了。年輕的生命卻影響了很多人﹐包括一個在路上給過他順風車的八十歲老人。年輕人勸老人放棄安穩的生活﹐過新的生活。老人聽了他的說話﹐放棄原來穩定的居所﹐開始過漂泊的生活 - 他在年輕人紮過營的地方﹐紮營生活﹐盼著年輕人從曠野走出來﹐回來探他。

當老人從別人口中得知年輕人的死訊﹐悲哀莫名。他不明白何以這樣的事情會發生在年輕人身上﹐他離開了教會﹐不再信神。

讀這本書﹐令人覺得痛的地方很多﹐年輕人的死自不在話下﹐還有年輕人死前有兩年時間拒絕聯絡的父母和妹妹。家人一直擔心他﹐卻無從知道他的去向和下落。

母親後來去到年輕人餓死的地方﹐她放下一個急救箱﹐一些罐頭食物和衣服﹐留給日後經過的人﹐還有一張字條﹐寫著﹕無論你在何方﹐請打電話告訴你的父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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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輕人死前在紙上寫下最後的遺言﹕

I have had a happy life and thank the lord. Goodbye and may God bless all.

雖死﹐一生無憾。他還在死前給瘦得不成形的自己拍了自拍像﹐在照片裡﹐他一手拿著遺言﹐一手舉起揮手告別。他在微笑﹐平靜地。

他死於1992年8月。他的名字是Christopher McCandless。